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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萨克斯坦签证须知
★赴欧洲考察报名须知★
1. 报名时,客人须正楷填写《赴欧洲旅游申请表》,内容必须真实准确。
2. 报名前,按照我社《赴欧洲旅游签证须知》准备签证材料,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。如提供假材料, 责任自负。
3. 报名时,客人需交订金每人人民币5000元或团款。
4. 出团前一星期,根据我社规定须一次性将旅游费用交齐。否则,不能保证其报名有效。
5. 交款后,客人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团,我社按照以下收取费用:出发前一周退团,收取全团费的10%损失费;出团前3天退团,收取全团费,旅途中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团,不予退款。
6. 出发前每人需交押金五万元人民币,回国后将护照交回我部,使馆核销后,退还押金。
7. 我社将根据旅游目的地国家时令及当地旅行社要求,可调整旅游景点的顺序,但不影响或减少游览线路及景点。
8. 因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团队不能游览或延误,所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。
9. 旅途中若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伤亡,其赔偿责任应由交通部门和保险部门直接向游客赔偿,旅行社不负直接责任,但旅行社要负责协调解决。
10.旅途中如遇特殊情况,旅行社不能履行协定的服务标准,旅行社将退还客人因降低标准的差价。
★哈萨克斯坦签证须知★
1. 经哈萨克斯坦外交部领事司批准的公司邀请函及签证注册号码,该邀请函需含此注册号。
2. 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及复印件。
3. 中方公司介绍信原件。
4. 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5. 由大使馆提供的签证申请表。
6. 一张3-4寸本人彩色免冠近照。
另外:
签证受理时间: 每周一、四 9:00-13:00
签证领取时间: 每周一、四 16:30-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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